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《关于印发〈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、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《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》(闽教规〔2023〕1号)《关于做好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闽教助中心〔2025〕27号)《开云在线登录app入口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》(闽卫院学〔2025〕58号)等文件要求,经资助比对系统下发名单、学生申请、各班级民主评议、学院审核,我院对2025-2026学年获得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人员名单进行调整,由原困难调整为特别困难1人、原不困难调整为困难3人、原一般困难调整为困难1人。现将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调整结果予以公示(具体公示名单见附件)。
公示期自2026年4月16日至4月20日,如有异议,请向医学院办公室反映,联系电话:0591-22869827。